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督管理的通知
近日,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督管理的通知》,围绕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应用作出系统部署。通知明确,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将全面纳入“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和“洛阳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双平台管理,推动质量监管向精准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通知力度大、时间节点明确、惩戒措施具体,标志着洛阳工程质量监管正式进入“平台留痕、数据可溯、线上核验、闭环管理”的新阶段。
一、监督履职全面平台化,严禁“体外循环”
通知要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须全面依托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日常监督巡查、抽查、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竣工验收监督、监督档案归集等全部业务。所有监督文书、检查记录、整改闭环资料、验收监督资料、质量动态台账等信息,必须实时、准确、完整上传,实现全程留痕、数据可溯、过程可控。
通知强调,严禁线下履职、事后补录、选择性上传、虚假上传,杜绝监督业务与平台应用“两张皮”。因突发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可先行现场记录,但须在故障排除后24小时内补录平台,并留存系统故障佐证材料。
二、检测机构数据须实时上传,未闭环报告不予采信
全市所有在洛开展业务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须主动接受住建部门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面对接洛阳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时自动上传检测合同、检测方案、原始数据、试验过程、检测报告、设备台账、人员在岗信息等全部检测信息。
监管平台采信完整上传、流程闭环的检测报告。平台归档报告将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核查、竣工备案、联合验收的重要依据。凡未按规定实时上传、数据缺失、流程不闭环、脱离平台体外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备案资料使用。对篡改数据、虚假上传、补录造假、脱离平台开展检测业务的机构,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三、见证取样全链条管控,无唯一标识不予采信
通知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见证取样信息化管控责任。建设单位履行质量首要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现场见证主体责任,须对工程取样、制样、封志、送检、现场检测全过程实施信息化见证管控。
所有见证取样、现场检测活动必须在监管平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无平台见证记录、无唯一标识封志、无全过程影像留存的试样及检测结果,不予采信,不得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同时,所有进场试样必须粘贴清晰、规范、唯一性、不易脱落的二维码标识及专用封志,实现试样从取样到出报告全链条唯一溯源。唯一性标识二维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并将结合实际逐步扩大至检测机构现场检测采集的试验样品。
四、关键岗位人员实名绑定,未注册不得开展业务
通知明确,全市所有项目见证员、取样员、送样员须完成在洛阳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名注册、人脸核验、项目绑定。未注册、未绑定人员不得开展取样、见证、送检工作。
相关岗位人员对试样真实性、符合性、代表性终身负责。对无证上岗、代见证、代取样、虚假见证、脱岗履职、违规送检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同步移交违法线索,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质量责任。
五、三个关键时间节点,联合验收资料全面线上化
通知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共享与线上核验的关键时间节点:
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与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据互通。工改系统收到联合验收申请后,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报告推送至监管平台;监督机构通过平台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同步开展竣工验收监督。验收合格后,通过平台向工改系统回传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26年10月30日起:全面停止全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质量类资料线下纸质报送。所有用于联合验收的质量监督资料、整改闭环资料,一律从监管平台实时调取、线上核验,彻底杜绝“体外循环、线下补报、资料两套账”问题。
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系统,在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和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现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率。
此外,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通知传达至所有在建项目,督促自查并全部纳入双平台信息化管理,实现“无例外、无盲区、无特例”。2026年10月30日前,须报送排查台账及阶段性整改情况。
六、竣工验收备案审核更严,信息、时序、签章均须合规
通知附件4《竣工验收备案常见问题及审核要点》对联合验收资料审核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参建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与施工许可证核准登记信息完全一致;
同一建筑单体开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节点须唯一、逻辑合规,严禁后置签署;
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法定程序;
核心资料须由施工许可证登记备案的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合法有效行政公章;执业人员须加盖有效期内且已完成执业注册的执业资格印章;
因非企业更名原因发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更换的,原施工许可证失效,须重新申领。
行业影响与企业应对
此次通知不仅是对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要求,也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了更高标准。行业分析认为,随着双平台全面应用和联合验收资料线上核验落地,工程质量信息化能力将成为企业参与洛阳项目建设的重要门槛。
作为深耕工程质量领域的企业, 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通知精神,要求各项目部、检测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对照通知开展自查,重点核查平台使用、人员实名绑定、唯一性标识封志、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电子签章应用等情况。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培训与流程优化,确保在2026年10月30日前全面适应联合验收资料线上核验要求,坚决杜绝资料“体外循环”,以合规、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质量管理资料服务项目建设。
提醒各项目及合作单位:请尽快完成双平台对接、关键岗位人员注册绑定、试样唯一性标识及封志应用,并密切关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系统上线安排,避免因信息化资料不完整影响联合验收和竣工备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主管部门数字化监管要求,提升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与行业各方共同推动洛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